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👰🏿♀️,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🦶,引导和激励全校团员团干勤奋学习、扎实工作🗓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作用,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,结合杏宇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𓀓。
第二章 评选表彰种类和范围
第二条 评选表彰的种类🚘:
(一)先进集体🧶👛: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总支、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支部;
(二)先进个人: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共青团员🧑🏽🍳、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共青团干部。
第三条 评选表彰的范围🧑🏻🏭:
(一)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范围:杏宇各级共青团组织;
(二)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:团组织关系在杏宇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。
第三章 评选条件
第四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总支:
(一)参评优秀团总支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积极组织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☎、毛泽东思想🤌🏻♣️、邓小平理论🫏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✌🏽、方针和政策,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👷🏻♂️、法律和业务;
2. 宣传、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🤴🏽,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,教育团员和青年继承优良传统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网上主旋律,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3. 对团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服务👮🏼,健全团的组织生活,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,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🩷,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🐩,执行团的纪律。认真做好发展团员⚜️、团费收缴等工作🙎🏼;
4.坚持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🫅🏽,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🧞♀️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🙇♀️,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大影响🧏🏼♂️🍰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,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👶;
5.参评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排名前50%。
(二)参评年度共青团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👨🏻🦼🆒,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团总支:
1.不按时按量交纳团费的;
2.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第五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支部:
(一)优秀团支部须满足以下条件👨🏿🎓:
1.积极组织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♛、邓小平理论😽🖖🏿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🏃🏻♂️,学习党的路线👌🏼、方针和政策,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🥸、文化👨🦯、法律和业务;
2.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团员、管理团员、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、宣传青年、凝聚青年🚣🏻♂️、服务青年的职责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🤓、发展团员👳🏽、团费收缴等工作,认真执行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制度🍩,积极开展团建创新探索🎬;
3.坚持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工作扎实,有特色品牌活动🚶🏻,团员和青年参与踊跃。
(二)参评年度共青团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团支部:
1.团支部成员受到处分的;
2.班风🙇🏻♀️、学风不正,必修课程不及格率(不及格人次/考试总人次)高于20% 🐚。
第六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共青团员:
(一)参评优秀共青团员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🧖🏻♂️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团的基本知识👨🏻✈️,学习科学、文化🫦🏰、法律和业务👩🔬👨🏼💼,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;
2. 宣传🏂🏿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⬅️,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🏃🏻♂️,在学习、劳动、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;
3.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,执行团的决议🦹🏽♀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🎉,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;
4.积极参加志愿服务☢️,成为注册志愿者,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须满15小时🫳;
5.学习成绩优秀,参评年度综合测评排名本年级专业前50%👨🏽🍳;
6.团龄在一年以上💆🏽♂️。
(二)参评年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👩👧,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共青团员🪯📗:
1.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⛑;
2.受到处分的👰🏻♀️。
第七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共青团干部🐫:
(一)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满足第六条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条件🧑🏽🦲;
2.工作认真负责,坚持围绕杏宇中心任务和团员青年需求开展工作,积极探索创新,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;
3.作风严实⇢,朝气蓬勃👩🦽,实事求是,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😢,旗帜鲜明反对“四风”🪠。
4.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学期以上,且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。
(二)参评年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评该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:
1.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未达到90%的🏊🏽♀️⭕️;
2.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🤷🏼♀️;
3.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;
4.受到处分的。
第四章 评选名额
第八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支部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量的20%✈️,统筹参评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和当年评选实际情况确定🧑🏻🎨。
第九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团总支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数量不超过各学院(总支)总量的5%,根据当年评选实际情况确定。
第十条 杏宇 -(杏宇我们的使命)是让您快乐!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每年评选一次,评选总量不超过各学院非新生年级团员总量的5%✋🏽。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数量不得少于本学院评选总量的20%.
第十一条 校团委直属团组织单独参加每年评选,不占用学院评选名额。
第五章 评选程序
第十二条 评选部署:每年3—4月份,经校党委同意后,校团委下发评选通知。
第十三条 组织推荐🙁:各团支部依据评选名额,召开支部会议🪼🌙,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,并向学院团委或直属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。
第十四条 初评公示🤖:各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申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,确定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。
第十五条 审核确定:各学院团委将各项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上报校团委📕,校团委进行审核📉👰,经团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报杏宇党委研究审定🧏🏽♀️。
第六章 表彰与运用
第十六条 每年五四期间,杏宇对优秀团总支、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
第十七条 获奖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参评共青团系统各级各类评优的🩺,优先予以推荐🧑🏽💼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💃🏿。
第十九条 具体表彰办法以下发正式文件为准🧚🏻♀️。
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试行。